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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維護良好網絡輿論秩序、依法嚴厲打擊網絡謠言,根據公安部2024年打擊整治網絡謠言專項行動部署,招遠公安機關積極響應、主動出擊,時刻保持高壓嚴打態(tài)勢,堅持以打開路、以打促治,切實維護網絡空間秩序和人民群眾合法權益。
案例回顧:
2024年1月,高某在將朋友轉發(fā)的招遠人民醫(yī)院的微信聊天記錄和視頻未經核實,就大肆向微信好友進行傳播,并加以評論,造成不良社會影響。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第四十二條之規(guī)定,招遠市公安局給予高某罰款壹仟元的行政處罰。
網警釋法: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
第二十五條第(一)項:散布謠言,謊報險情、疫情、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,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;情節(jié)較輕的,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。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
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一第二款 編造、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編造虛假的險情、疫情、災情、警情,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,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,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,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;造成嚴重后果的,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警方提醒:
網絡不是法外之地,請廣大市民不要隨意編造發(fā)布轉發(fā)未經證實的消息,做到不造謠、不信謠、不傳謠,共同維護健康的網絡環(huán)境和良好的社會秩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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